租賃合同
租賃合同代表了房東和租戶的書面權利和義務,在租賃合同中,必須指定房東和租戶,以及租金中包括的所有輔助房間(例如車庫,停車位...)和租用物品。 此外,還必須指定租金金額(凈租金和輔助費用),如果是定期租賃合同,則必須指定租賃期限。
解除租賃合同
租戶和房東均可終止租賃。 對于他們雙方都有法律規定必須遵守解除合同的最后期限。 對于無期限的標準租賃合同,租戶的最后期限為3個月。 對于房東來說,最后期限取決于租賃協議的期限。 如果租賃合同的期限不超過5年,則出租人的最后期限為3個月;如果租賃合同的期限為5年,則最后期限為6個月;如果租賃合同的期限為8年,則最后期限為9個月。